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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韵考. 1-5 纪容舒 著 定州 王氏括斋 光绪6年

四库提要

唐代旧韵,遂无复完帙。惟雍熙三年徐铉校定许慎《说文》,在大中祥符重修《广韵》以前。所用翻切,一从《唐韵》,见於铉等《进书表》。容舒以为翻切之法,其上字必同母,其下字必同部,谓之音和。间有用类隔法者,亦仅假借其上字而不假借其下字。因其翻切下一字,参互钩稽,辗转相证,犹可以得其部分。乃取《说文》所载《唐韵》翻切,排比分析,各归其类,以成此书。始知《广韵》部分,仍如《唐韵》,但所收之字不同。有《唐韵》收而《广韵》不收者。如《东部》“讠同”字、“{冖见}”字、“忄共”字之类是也。有《唐韵》在此部而《广韵》在彼部者。如“ク”字《广韵》作“藏宗切”,在《冬部》。《唐韵》作“徂红切”,则在《东部》。“珑”字《广韵》作“卢红切”,在《东部》。《唐韵》作“力锺切”,则在《锺部》之类是也。有《唐韵》两部兼收,而《广韵》止存其一者。如《虞部》“<广且>”字,《广韵》注又“子余切”,与《唐韵》合。而《鱼部》“子余切”乃不收“<广且>”字之类是也。有《广韵》移其部分而失於改其翻切。如《谆部》“?、菌、?、κ”四字移入《真部》,而仍用《唐韵·谆部》翻切。《删部》“鳏”字移入《山部》,仍用《删部》翻切之类是也。有《唐韵》本有重音而徐铉只取其一者。如“规”字作“居追切”,宜在《脂部》。而证以“?左”字作“许规切”、“窥”字作“去?左切”,知“规”字当有“居随”一切,兼入《支韵》之类是也。其推寻考校,具有条理。《唐韵》分合之例与宋韵改并之迹,均可由是得其大凡。亦小学家所当参证者矣。

纪容舒(1685—1764),直隶献县(今河北献县)人。纪晓岚父亲。康熙五十二年(1713)恩科举人,历任户部、刑部属官,外放云南姚安知府,为政有贤声。其道德文章,皆名一时,尤长考据之学,著有《唐韵考》、《杜律疏》、《玉台新咏考异》等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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