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惠全书. 卷1-32 黄六鸿 著
该书是作者对地方行政的情况、阅历、经验和体会的记录,分十四部,三十二卷。书中对州县钱谷、刑名、户口徭役编审、土地清丈、保甲、教育、荒政、邮政等言之甚详,对地方弊端内幕亦有所揭露,是了解清初地方社会情况的第一手资料。作者黄六鸿,字思湖,江西新昌人(自称宜丰人,系用三国时旧名。宋改新昌,1914年改宜丰,今江西宜丰县)。康熙九年(1670年)以举人为山东郯城县令,改河北东光县令。后入朝为谏官,寻致仕。《福惠全书》撰于康熙三十三年,刻于康熙三十八年。
该书是作者对地方行政的情况、阅历、经验和体会的记录,分十四部,三十二卷。书中对州县钱谷、刑名、户口徭役编审、土地清丈、保甲、教育、荒政、邮政等言之甚详,对地方弊端内幕亦有所揭露,是了解清初地方社会情况的第一手资料。作者黄六鸿,字思湖,江西新昌人(自称宜丰人,系用三国时旧名。宋改新昌,1914年改宜丰,今江西宜丰县)。康熙九年(1670年)以举人为山东郯城县令,改河北东光县令。后入朝为谏官,寻致仕。《福惠全书》撰于康熙三十三年,刻于康熙三十八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