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疆通志
2册 917m 647页
《回疆通志》是清代喀什噶尔参赞大臣和宁创作的一部反映回疆八城和吐鲁番、哈密二城的地方志,嘉庆九年成书,清代有抄本流传。
《回疆通志》,全书十二卷,共十二万余字。该书内容采取分门别类方式编纂,所记述内容上限为顺治四年( 1647) ,下限至嘉庆九年( 1804) 。
卷一收录自乾隆二十年( 1755) 至乾隆二十四年( 1759) 关于清王朝平定回疆始末以及主要战例的乾隆御制诗十九首;
卷二为《钦定哈密回部总传》、《额贝都拉列传》;
卷三为《吐鲁番回部总传》;
卷四至卷六为回疆诸氏二十一人列传,后附记土尔扈特部归顺的一首御制诗和两篇记文。
卷七至卷十一分别记载了喀什噶尔、英吉沙尔、叶尔羌、和田、乌什、阿克苏、库车、喀喇沙尔这新疆南八城以及吐鲁番、哈密二城的沿革、疆域、山川、建置、古迹、官制、兵防、军械、粮饷、赋税、税则、钱法、杂支、牧厂、卡伦、军台、事宜等内容。
卷十二节录记载了回疆纪略、回族、风俗、物产四部分内容。
该书详细地记载了包括伯克在内各城官员和机构的设置,职掌、待遇,日常军政事务,处理政务的原则,各城粮赋的征收,商业贸易的管理,司法原则等,是清代关于回疆各项事务最完整、最重要的方志资料。